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安排,1月13日上午,我院组织党员干部职工60余人在家乐国际影城观看了党史题材纪录片《邹碧华》,学习时代楷模人物的先进事迹。
电影《邹碧华》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生前事迹为蓝本,用倒叙的手法向观众再现了邹碧华同志光辉而短暂的一生,展现了他始终秉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精神,真实地再现了邹碧华法官“燃灯者”的崇高形象,影片情节真实感人。
广大党员被邹碧华同志的生平事迹深深感动,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深化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3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