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卫计委和市县卫生局部署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决定从2014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签署协议工作。
一、各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签署协议书的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二、各科室医师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主管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我院电子病历书写系统里下载),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主管医师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三、医务科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签署本协议书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对违规收受“红包”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对入院超过24小时未签署协议书的医师,处罚100元。
四、此协议书一经签署,由主管医师保存,纳入病案管理,并装订在患者住院病历中,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